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Justice

早晨在路上听Sandel讲座的第二章,讨论到的开车打手机的案例正好是我关心的。
 
对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举手投票,台下多数赞成而少数反对。这可以看成是纯理论的探讨。而在实际生活中,在美国已经有多数州立法禁止开车时打手机(使用耳机除外),而且趋势是更多州会禁止这一行为。同样的法律实践还表现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行人闯红灯或者乱穿马路,造成行人伤害也要由司机承担责任。
 
课堂上的理论探讨和社会生活中的实践操作,脱节么?我觉得美国人在这点上的逻辑和思维和实践一直是连贯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时候,对集体利益最大化造成个体的伤害的可能性的担忧,会大过对集体收益超过个人收益的期待。在公众利益层面,不求集体(特别是多数集体)利益最大化,而是先考虑减少对个体的伤害。集体利益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数值计算,而个体伤害则有切肤之痛。博弈时,会给弱势个体更多权重,和商业活动有所不同。
 
在这个奇怪的国度,既能跳出形态各异的个人英雄,又有无时无处不在的团队合作精神,证明这个国家和国民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度掌握的比其他地方更好。支持实用主义的人虽然更多,并不妨碍他们的理想主义会蹦出来,促使他们去做那些可能牺牲多数人利益而为了少数人的行为——《拯救大兵雷恩》不就是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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