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
红会
08年最后一次捐款给官办组织,之后除了被捐,不再捐一分给他们。很支持于建嵘的意见,红会一日不改革一日不公开一日不捐款。更进一步的说,没人逼他们改革,也没人指望他们改革。你们不是官办的么?不是拿着政府补贴么?不是公务员编制按公务员标准发薪么?那还需要我们平头百姓操什么心呢?你们的后台那么强大,倒下几乎不可能。再说了,政府年收入直逼十万亿,不差钱办民生甚至公益事业,要这些官办组织何用?
另一方面,慈善渠道越来越多。只是在中国,就有香港和中华民国的大把组织可以接受捐款,并且有用在大陆的项目;很多正式登记或者暂无合法身份的小组织,在困境中艰难成长。有善心有善款,不愁无处可去。红会,青基,宋基……现在的状况,不怪别人,就是你们工作的结果。
临近年尾,该订明年的台历了。去智行一看,2012年的台历已经开始订。这就数人数,准备下订单。
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
2011年9月10日星期六
行为
9月,开学、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有孩子的同事朋友在商量探讨送老师的礼物礼金,一边免不了抱怨。
没孩子,不想参与这个话题。
这个潜规则,越来越变成明规则。
可是,你们希望社会、环境更加透明、公正,更多"善"。你们在做的事情,不能说"助纣为虐",至少也是"随波逐流",至少这个良或者不良的环境的形成和继续维持,有赖于你们的参与,你们的行为。
想想下一代,我们不想给他们一个透明公正、一个充满阳光与"善"的环境么?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也像我们一样,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么?表面尊师背后骂其贪婪无德么?
我们现在的行为及其后果,就是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要承受的!如果这是一种罪,那么我们都是同案犯!
如果下一代要责备我们,或许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说,那时候大家都这样。
那可能只是"或许",很可能没法"心安理得"。
一个同事拿出香港为例,老师收到价值百元港币的财物,一定会上报。送钱送月饼,老师不会收。如果收了不报,就等着被请去喝茶吧。网上再一查,海峡对面的那个中国,"在台�教�收�可是�法的呢!"
总算,中国还有相对的净土。
911
10年整。10年前,对美国的印象很模糊,对这一悲剧并没有特别的悲痛。不过,记得清楚,看到一些同胞表现出来的幸灾乐祸,深感羞耻,作为他们的同胞的羞耻。
10年后,读了不少关于美国的书,及至亲身美国一行后,对这个国家的了解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钦佩这个国家和她的民众。
非常理解,小布什果断地向恐怖主义宣战。我可以被你打一拳、头破血流,但是我一定会站定,把你打趴下。珍珠港如此,世贸大厦也如此。
可贵的是,这个国家有多少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们!除了以眼还眼,还有人前往穆斯林国家,去学习、了解不同宗教信仰的不同民族,增加对他国的理解,增加双方的互相理解和沟通。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一个伟大的民族么?
对于到过的地方,总会多份关心。10周年,祝愿纽约平安,美国平安。
再多祝愿,总有不平安。
1年前的9月,印度恐怖事件;这个9月,又发生惨案。这个国家,难道也是业么?想再去看看,或许是在2012?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震撼
美国之行,最震撼我的是和震撼南辕北辙的字——静。
。之前曾经有朋友告诉,静。华盛顿到纽约,近4百公里行程,4个小时多的高速公路大巴车程。除了大巴运行发出的响声,车里没有喧哗、没有人大声接打手机;全程没有听到来自本车或者外面的任何一声汽车喇叭;甚至大巴因故障抛锚在进入纽约市区的林肯隧道入口前三五十米,也没有听到后面排队的车鸣笛催促。繁忙的高速公路上,车速平均都在百公里以上,这样的高速动态下不需要一声喇叭,说明什么呢?在华盛顿的几天,各处穿行,没有听到一声汽车喇叭。即使在喧闹拥挤的曼哈顿,几天之内,只在一个临时拥堵处听见不耐烦的喇叭声。其他的时间,除了车轮摩擦,发动机轰鸣,没有一次喇叭声。这种静,给我最大的震撼!
回到上海,早晨雨中走出小区,在人行道上等待穿过马路。身后自家小区开出的一辆小车,不甘心依次排在前面一辆车后面进入机动车道,变道横窜在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那一截,不耐烦的对着我们几个按秩序等待过马路的行人鸣笛。终于有空档可以过马路,急急忙忙,因为两侧的车并未减速。那一分钟,知道我生活的是我美丽的上海,可爱的中国。
补记:
1. 读Peter Hessler的'River Town',关于作者在涪陵二年生活和工作的经历。正巧读到作者写涪陵的车乱鸣笛,一共用了接近2页的篇幅。其中二句话很适合借用来给游记的第一节作注脚——
“……, and the other drivers and pedestrians were so familiar with the sound that they essentially didn't hear it. Nobody reacted to horns anymore; they served no purpose. ”
“……, and Kramer, who worked on Wall Street and had a mathematical turn of mind, counted the honks as our driver sped though the city. It was a fifteen-minute ride and the driver touched his contact point 566 times. It came to thirty-seven honks per minute.”
2. 又在报上读到一篇专栏文章《这里的公路太“自由”》,也关于车和人的,写的比我好很多,可以参读: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1-09/02/content_647957.htm
3. 继续补充,同一个作者的新一篇专栏文章《过不去的路口》,其中写道——
“我妻子在美国拿到驾照开了两年车,居然不知道怎么鸣笛。最后我逼着她学会,以备不时之需。”
原文地址: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1-09/06/content_650190.htm
去过美国后,更能理解,也更加钦佩这个国家。